中教数据库 > 科技创新导报 > 文章详情

涉及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的无效案例

更新时间:2015-10-14

【摘要】摘 要: 通过对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而被无效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申请人应该把专利撰写当作司法保护的重要基础。 申请人在撰写权 利要求时, 应确保权利要求的方案在说明书中有清楚充分的记载,并注意权利要求对说明书的概括应该合理适当。 只有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 请文件,不给竞争对手留下撰写漏洞, 才能为授权确权程序和潜在的无效宣告程序留有各种退路, 为未来专利维权打好基础,以确保将来能有 效地行使专利权,专利技术能够真正得到司法保护。

【关键词】

11 2页 免费

发表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已发布 0条)

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

0/500
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代表中教立场
相关文献

推荐期刊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228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