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 要: 自从2006年国家统计局规定能源统计中电力消耗由等价折标改为当量折标以来, 引起了较大的争议。 实际上, 采用电力消耗当量折标核 算统计制度, 避免了重复计算能耗, 国家或地方可以获得客观而准确的能耗统计数据; 而且, 对于电力用户而言, 每购买1 kWh的电量自身只能获 得3600 kJ热值的能量, 以此数值折算标煤, 其能耗是客观合理的, 而不应将与自身生产经营等无直接关系的外部电厂加工转换损失计入电力用 户的能源消耗之中 。
【关键词】
《科技创新导报》 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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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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